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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布设的原则

日期:2024-05-15 01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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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布设的原则
    ①现状测量点布置一般要援盖整个评价范围,但重点要布置在现有噪声源对敏感区有影响的点上。
    ②对于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呈现点声源性质(声源波长比声源尺寸大得多的情况下,可认为是点声源)的情况,环境噪声现状侧t点应布置在声源周围;靠近声源处测量点密度应高于距声源较远处的测点密度。
    ③对于建设项目呈线声源性质(许多点声源连续地分布在一条直线上,如繁忙的道路上的车辆流,可以认为是线声源)的情况,应根据噪声敏感区域分布状况和工程特点确定若干噪声测量断面,在各个断面上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置一组测量点(如15m, 30m, 60m,120m, 240m) .
    ④对于新建工程,当评价范围内没有明显的噪声源(如没有工业噪声、道路交通噪声、飞机噪声和铁路噪声)且声级较低(<50dB),噪声现状测盘点可以大幅度减少或不设测量点.
    ⑤对于改、扩建工程,若要绘制噪声现状等级图,也可采用网格法布置测点。例如,对于改扩建机场工程,为了绘制噪声现状WECPNL等值图,可在主要飞行航迹下离跑道两端不超过15km,侧向不超过2 km范围内用网格法布设测点,跑道方向网格可取1-2km,侧向取0.5km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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