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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

日期:2024-05-12 0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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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声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
    声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一般根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.
    (1)对建设项目包含多个呈现点声源性质的情况(如工厂、港口、施工工地、铁路的战场等)
    该项目边界向外200m的评价范围一般可满足**评价的要求,相应的二级、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。若建设项目周围较为空旷而较远处有敏感区域时,则评价范围应适当放宽到敏感区附近。
    (2)对建设项目呈线声源性质的情况(如铁路线路、公路和轨道交通等)
    线状声源两侧各200m的评价范围一般可满足**评价的要求,相应的二级、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缩小。若建设项目周围较为空旷而较远处有敏感区域时,则评价范围应适当放宽到敏感区附近.
    (3)对建设项目机场的情况
    主要航迹下离跑道两端各15km,侧向2 km内的评价范围一般能满足**评价要求;相应的二级、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缩小。
    预测范围可根据飞行量计算到WECPNL为70dB的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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